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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破户籍藩篱才能真正告别暂住证
发布时间:2014-2-18 16:14:17

 

打破户籍藩篱才能真正告别暂住证
作者:单士兵
这是一个证件泛滥的时代。不过,从来没有哪一种证件,会像暂住证那样,无数次地经受着公众的斥责。说到底,这就是因为一纸暂住证,包含着违背法律正义、社会公正、利益剥夺以及文化歧视等等“罪恶因子”。
于是,每一次有关告别暂住证制度的信息,都带给公众无限的期待。日前,浙江的第一张居住证发给了在嘉兴工作的广州姑娘,拥有这样的居住证的外来务工者将享受同城待遇。这也意味着,在浙江实行20多年的暂住证制度画上句号,实行居住证制度的时代业已来临。(据11月21日《都市快报》)
此前,国内其他一些城市早就在进行居住证制度“试点”了。不过,最后的结果,大都是令人扫兴。原来,那样的居住证相较于此前的暂住证,仅仅是改了一个字,“换汤不换药”,而没有实质性变化。显然,公众对居住证的期待,就在于这是一张权利证,来使外来人员免于在居住地遭受种种不公与剥夺。
令人欣慰的是,浙江的居住证将与社保、就业、教育、居住等挂钩,使持证者享受与同城市民一样的服务,而且还在子女就读、计划生育、劳动保障方面享受到与浙江省内市民一样的优惠政策。这其实透露的最重要信息,就是政府对于外来人员的行政理念,正在由管理走向服务,这样的重大转身,自然是可贵的进步。
能够加大对外来人员赋权的步伐,这是因为城市管理者,已经看到外来人员对本土经济建设做出的巨大贡献。毕竟,外来人员已经事实的成为了当前城市产业工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,他们为居住地创造了大量财富。对这个群体赋权,保障他们在社保、就业、教育各方面的权利,其实不仅仅是一种反哺与分享,它本身更有助于吸引外来人员来为当地经济做出更大贡献。告别暂住证制度,其实对外来人员与城市建设而言,就是一种双赢。
但我们又看到,尽管对暂住证的声讨,这些年从来不曾停息。特别是孙志刚事件以后,随着收容谴送制度终结,公众废除暂住证的诉求,已经成为一股洪流。但是,目前暂住证制度仍然深受一些地方管理的青睐,以至于此前,在像沈阳这样已经取消外来人口暂住证两年的城市,还是要恢复这项制度。即便是此次浙江告别暂住证,也并非是一次彻底的转身,而是有所保留的。
这个“尾巴”就体现在“凡是16周岁以上、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、应当在7天内办理申领《浙江省临时居住证》。在此基础上,符合申领条件的,方可申领《浙江省居住证》。”种种限定条件,决定着并非所有的外来人口都可以方便的办理居住证的。可以想象,从临时居住证到居住证之间的种种限制,将堵住多少外来工的脚步,使他们融入城市平等的享受各项权利与保障,仍然是难以企及的梦想。
这到底又是为什么呢?说到底,还是因为外来人员仍然未能走出被“户籍捆绑”的宿命。即便持有居住证,也并不意味着在所有的权利领域都能与有户口的市民共享。此中原因,其实不难理解,一个就是所谓的方便公共管理,早就有人指出,暂住证制度对外来人员有着“有罪推定”的嫌疑,今天的城市管理者对外来人,尚未能完全摘下“有色眼镜”;还有一个就是利益博弈,取消暂住证,让外来人员享受市民待遇,这里面巨大经济利益“转让”,让城市管理者实在难以割舍。
11月21日来自公安部的最新消息称,今后在放宽落户政策方面,要逐步地、有条件地解决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。既然宪法以最高权威的形式确认了公民自由迁徙权以及普遍平等权,那么,又岂能以户口的原因就剥夺了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与保障?更何况,寄生于户籍之上的暂住证,不仅仅失去基本的合法性,而且在执行中还产生种种负面后果。从这个意义看,如果不能尽快彻底地打破户籍制度藩篱,在解决暂住证问题上,仍然会呈现出种种政策壁垒,我们离彻底告别暂住证,仍然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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